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,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。2007年,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经过10年的发展,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,以及污染源的类型、分布、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巨大变化,亟须对其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。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6日印发了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6〕59号),决定于2017年起开展的全国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。
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、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,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、排放和处理情况,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、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。
准确判断环境形势,制定有针对性环境保护政策、规划,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。
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的单位、个体经营户
工业污染源
农业污染源
生活污染源
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
移动源及其他产生、排放污染物的设施
普查对象基本信息
污染物种类和来源
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
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
2017年底前 |
普查前期准备阶段 | 普查方案、技术规范编制;完善、开展普查工作试点;普查工作培训和宣传等工作; |
2018年 |
全面普查阶段 | 各地组织开展普查和数据库建设,年底完成普查工作; |
2019年 |
总结发布阶段 | 组织对普查工作进行验收、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。 |
按照分级保障原则,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。
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、技术规定、工作细则等制度等全过程质量监控。手段上通过科学调查方法与新技术应用,获取数据进行关联信息比对验证。
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普查的要求,依法追究各类主体数据造假责任,从顶层设计上建立“不敢造假”的制度环境。在普查过程中,通过与其他数据相比对,使各类主体“不能造假”。
国务院和各省(区、市)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,核查结果将作为评估各地区普查数据质量和普查工作成效的依据。
前瞻作为专业的统计咨询服务机构,拥有丰富普查经验,在人员组织管理、培训、数据质量管控及数据报告撰写有体系化经验,过往统计调查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客户的广泛认可,也期待协助各级环保部门建立环保产业日常统计、污染源统计动态监测体系等工作,助力提升和改善环境质量,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。
污染源普查培训、技术指导
各类污染源入户调查
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及汇总
区域污染物测算与分析
环保相关课题研究等
环保产业统计制度的制定
环保产业规模及增加值测算
分行业环保产业统计调查
环境质量评估调查等
环境影响评价
生态文明核查与规划
环境污染治理咨询等
环境质量评估调查等
污染物动态统计检测平台开发
区域污染源基础信息库的更新与维护
环保监测统计综合应用平台开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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